中國出版協會副秘書長 劉煒
一個企業或個人,其創富方式與盜竊和搶劫連在一起,他的錢賺得干凈嗎?
百度是怎樣賺錢的?百度的盈利模式是廣告,無論是競價排名,還是網站聯盟,百度是通過廣告收入盈利。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互聯網已經不再神秘。互聯網業界都知道的常識,像百度這樣的具有媒體屬性的互聯網企業,廣告收入取決于流量,流量取決于內容。就是說,可供閱讀的內容決定流量,這個流量其中包括每月獨立訪問量(MonthlyUniques)、每月查詢量(Queries Per Month),這個流量決定著每次點擊收入(Revenue Per Click)標準;這個流量也決定著點擊付費鏈接的用戶百分率(Percentage of users that click a paid link);這個流量決定廣告收入總額。內容——流量——廣告收入,這個盈利模式,前面每個環節的變化,都將改變最后廣告收入的結果。
搞清百度盈利模式十分重要,它可以澄清一個事實:在百度網站上發布任何內容,對百度來說都是營利性質的商業行為,無論是否收費,無論是否直接在該頁面配發廣告。任何一條內容都通過流量對廣告收入構成貢獻。這是個常識。任何人試圖將免費閱讀歸為非商業行為,不是無知,就是故意掩蓋,其目的是為了減輕對盜版者的處罰。
這里不想更多地描述百度利用市場支配地位操縱流量獲取不義之財,人們通常體會到自己要查找的信息,排在前面的條目不是想要的,是百度因為收取了廣告費而強加給你的。
需要重點指出的是,百度在內容環節賺黑錢、臟錢。
11月25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向新華社記者披露,百度因登載網絡淫穢色情信息被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處罰。
十天前,因為做百度盜版的證據保全,公證處人員在點擊盜版內容頁面廣告時,因為低級下流、不堪入目的畫面,公證員氣憤地幾乎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再者,百度在從事非法出版經營。百度沒有數字出版資質,沒有獲得數字出版的政府許可,百度的營業執照明確標明禁止從事經營出版。百度云上線后,百度文庫向內容出版轉型,并且公開地、大刀闊斧地從事出版。百度公然破壞國家正常的出版秩序,侮辱著出版管理機關的每一位工作者。
更為惡劣的是,百度多年來一直通過大規模盜版賺取臟錢,而且利用技術優勢和壟斷地位不斷翻新花樣、逃避責任。百度在盜版方面可謂是“中國首盜”,臭名昭著。百度將“勒索營銷”移植到出版經營上,逼迫出版者和作者與之簽約,否則,公然盜版,偷盜和搶劫手段交叉使用。百度在9月30日接到國家版權局的行政處罰決定預先告知書,在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傳票和起訴狀后,百度稱已將涉案的三本書全部刪除。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百度視頻盜版背后的黑幕之后,中國青年出版社中青文傳媒公司對百度盜版進一步調查中發現,12月中旬,在百度接到國家版權局告知書和北京市一中院訴狀的兩個半月后,百度明知涉案三種書為侵權作品,卻仍在幾近瘋狂地繼續盜版。
新發現的四種百度盜版方式是:
1,百度網盟。百度通過與旗下的30個盜版網站站長合作,在盜版書頁面發布廣告,收取廣告費獲取不法利益。百度分得廣告費的45%,盜版站長分得55%。中青文只是公證了這30家,實際遠多于這個數量。
2,百度移動搜索。在移動客戶端手機或平板電腦中使用百度搜索圖書,可以直接閱讀圖書內容。
3,百度手機助手。通過APP等提供盜版圖書內容并配發廣告。
4,91助手。通過100%全資控股的91助手提供盜版圖書內容。
這次百度盜版的圖書,除已經在行政處罰和訴訟過程中百度明知侵權的《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現在,發現你的優勢》、《考拉小巫的英語學習日記——寫給為理想而奮斗的人》之外,還有富蘭克林·柯維公司的《杰出青少年的七個習慣》、《要事第一》和蓋洛普公司的《首先,打破一切常規》。
百度除了盜版圖書,在盜版網絡視頻方面步伐更大。2013年11月13日,中國網絡視頻反盜版聯合行動在京啟動,搜狐、騰訊、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等十家機構聯合起訴百度侵權,向百度索賠三億元。
百度的瘋狂使得為百度辯解的人、袒護百度的人十分尷尬。
百度究竟有什么底氣敢如此明目張膽巧取豪奪賺取不義之財?百度踐踏法律、違背基本常識的瘋狂有其自己的邏輯。10月10日北京市一中院非正式開庭,作為被告的百度當庭對原告權利人施壓稱,百度可以“搞定”版署。我不想評價這種愚蠢地對版署的侮辱,因為,我相信,版署有鐵肩擔道義的勇氣,敢于打百度這只賺黑錢臟錢的“老虎”。
還有,百度李彥宏賺取黑錢臟錢是有其一套“理論根據”的。11月30日召開的中國版權年會,李彥宏依然唱著兩年前在作家聯合告百度時就唱的歌謠,空談互聯網理念是免費、分享,這番話太虛偽。百度在長期盜版中,對著作權人的侵害是不付費的“免費”的,拿著著作權人的受法律保護的資產供百度為了發財而“免費”使用“分享”,而百度在競價排名和網站聯盟的廣告營利中,絲毫沒有“免費”和“分享”的成分,不擇手段地瘋狂斂財,甚至涉黃、非法出版、盜版。
李彥宏接著告訴與會者一個好消息,他說,“我覺得對我們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是非常非常有利的。這個改變是從PC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的一個巨大的改變。我剛才講,互聯網產生的時候,大家講究的是自由、免費、分享、開放,但是,到移動互聯網時代的時候,我們越來越發現,它在產生一個閉環。在PC的互聯網上對于一個搜索引擎來說,我只告訴你哪一個網站上有你要的內容,那個網站有沒有盜版,我們其實沒有太大的控制,但是在移動互聯網,我們更多的時候并不把你跳轉到一個新網站上,我們自己把內容收集起來,提供給網站。”“這樣的一種閉環,實際上就是說,當我把這些內容,把這些所有的東西都能夠放到我的控制之下的時候,我們對版權的保護,就變得更加容易,更加方便了。”
就是說,李彥宏認為在PC互聯網時代,“我”對盜版很難控制;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版權保護變得方便容易了,因為內容放在“我”的控制之下。
而事實是,12月中旬發現的百度盜版主要是移動互聯網,并且如李彥宏所說,是在百度控制之下,并且加上了收費廣告。這說明,是否盜版不取決于是PC互聯網,還是移動互聯網。這如同盜賊行竊,不管你是木門還是鐵門,是明鎖還是暗鎖。
以盜版著稱賺臟錢的企業的領導者在版權大會空談這番虛偽言論,給這次會議添加了滑稽的娛樂元素。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
百度在行政機關處罰和法院訴訟過程中,依然惡意、重復、規模化的盜版侵權,公然藐視法律。與百度沒有理由談道德!
我們深知,主張公平正義的過程充滿了不易。我們仍然堅持著,因為,面對變化的世界,我們唯一能堅守的、不變的是對真理的信仰。這一點,是我們力量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