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360訴《每日經濟新聞》侵犯名譽權一案正式開審。
今天2月,《每日經濟新聞》用長達五版的篇幅,對360旗下多款產品做了報道。可看似詳盡的報道,言辭鑿鑿卻漏洞百出。業界對報道的真實性及客觀性提出質疑,業內媒體人士也表示,這種未向當事人采訪取證,反而將多則匿名人士言論作為例證的“新聞”,可信嗎?然而審判在即,真相只有一個。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因虛假報道,《每日經濟新聞》的記者朱宗文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已落入法網。據悉,今年2月4日《每日經濟新聞》拋出《中聯重科銷售造假真相調查》長文,質疑中聯重科去年在華東地區的銷售存在“設備銷售未達終端、涉嫌提前銷售”等問題。造成股價狂跌、后中聯重科發布公告澄清。有知情人指出,朱宗文被抓與此事關系甚大。
鑒于有同樣的前科,《每經》喜好捕風捉影的媒體風格顯然并不是偶然事件。不核實準確信息,不通過正面取證,報道主觀虛假,之前《每經》曾多次因失實報道公開致歉。
2009年7月,《每經》記者撰寫了《九城訴訟牽制審批 網易魔獸開服失約》報道,文中稱“新聞出版總署科技與數字出版司副司長寇曉偉表示,魔獸審批一事很快會有結果。”后經證實,該報道涉及寇曉偉副司長的采訪內容未經本人審定,且寇曉偉本人并未發表與魔獸審批相關的言論。后來,《每日經濟新聞》報社對此次報道失實發布了公開致歉聲明。
2010年6月30日,《每經》發表聲明稱,刊發的《王憲章掌舵北京保交所 同名公司被指是騙子》一文,未向北京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核實相關信息,導致部分報道內容與事實不符,給北京保險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王憲章先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2010年10月,《每經》曾因《傳華為“地震”任正非10億送走孫亞芳》失時報道掀起軒然大波,之后《每經》確認報道失實并公開向華為公司致歉。據觀察,《每經》在涉華為人事決策的報道中,更用了“華為總裁任正非逼走孫亞芳,以為兒子任平順利接班鋪平道路”這樣帶有強烈個人主觀色彩的言辭,與其所應該具有和遵守的新聞道德嚴重不符。
2011年7月15日和18日,《每日經濟新聞》報兩次致函中國鐵建,就該報7月14日刊發署名彭斐的報道文章《京滬高鐵4天3故障 鐵道部和中鐵電氣化局“暗掐”》中的失實內容,正式向中國鐵建及相關人士致歉,稱2011年7月14日刊發的《暗掐》一文,因工作失誤,部分內容失實。由此給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士造成的負面影響。
此番360遭遇的情形,又是何其的似曾相識:報道涉及的時間、地點、人物都模糊不清;涉事當事人化名、記者化名、爆料者匿名。如此報道竟然妄下結論,置行業操守,媒體準則于不顧,抹黑守法經營企業,完全是沒有社會責任感的表現。
《每經》旗下記者曾經表示:“我們以新銳財經媒體立足,在財經江湖中四處沖殺,調查報道是我們原創并引為驕傲的模式。”翻看《每日經濟新聞》便可看到,類似《中聯重科銷售造假真相調查》、《傳華為“地震”任正非10億送走孫亞芳》、《京滬高鐵4天3故障 鐵道部和中鐵電氣化局“暗掐”》等調查性報道一般都會刊登在報紙的頭版位置。
一位公關公司人士總結了這些財經媒體的經營模式。認為其中很大的一部分IPO廣告,是送上門的肥肉,完全靠抓公司的負面新聞。財新《新世紀》周刊直言,揭露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問題所在,本為媒體職責,卻被一些人當成了發財的工具,被蒙蔽的是廣大投資者。“這是一個公開的秘密。追究起來可以入刑。但無人追究。”
鈦媒體創始人趙何娟在《關于新媒體,也許我們都錯了》一文所說,“一旦把調查報道作為商業模式,他只會走向另一個極端,尤其是在中國,那就是“敲詐勒索式”,或“封口費式”。但有媒體人直言,目前的“調查報道模式”,已不再僅僅停留在“敲詐勒索式”,或“封口費式”,他們吸收了互聯網營收模式的3P理論精華,向被調查的企業“免費”,向他的競爭對手“收費”。
互聯網時代新聞傳遞迅速,網絡媒體的快速的報道已讓平面媒體追趕莫及。在標榜“新聞高度自由”“言論高度自由”的同時,平面新聞媒體更應成為“監督權力的鏡鑒”,成為社會的守望者,成為公共利益的吶喊聲。媒體要生存,但從不道德的商業利益出發,惡意炒作,蓄意污蔑的行為,絕不能成為當今媒體業的潛規則,媒體需要的是一份業界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