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9時,騰訊訴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案二審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在庭審現場,訴辯雙方主要圍繞“商業模式是否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扣扣保鏢是否破壞了QQ的完整性”、“扣扣保鏢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和“技術創新與不正當競爭的界定”四個焦點問題展開。
在今年4月的一審判決中,廣東省高院以360破壞騰訊商業模式為由判定360敗訴并賠償500萬元。對此,360表示不服,認為一審判決結果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緣起“3Q大戰”
提及“360扣扣保鏢”,這個曾上線72小時內下載量突破千萬的反捆綁工具,瞬間就能勾起網民對當年3Q大戰的鮮活記憶。
2010年春節期間,騰訊推出模仿360安全衛士的“QQ醫生”(后改名為“QQ電腦管家”),打響了3Q大戰的第一槍。
“此后,騰訊總是趁著五一、十一等節日將QQ大版本升級,在升級過程中將電腦管家進行捆綁。這給360造成了很大的生存壓力。當時近一年時間里,我們一直在考慮如何將用戶奪回來,尋找著用戶的需求點。”12月3日,奇虎360總裁齊向東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為了對抗騰訊的大舉“進攻”,360在2010年10月底推出反捆綁工具“扣扣保鏢”,主打“反捆綁”和“過濾QQ廣告”功能。
360扣扣保鏢的推出以及網民的主動點擊下載,直擊騰訊軟肋。2010年11月3日晚,騰訊做出“一個艱難的決定”,停止向安裝了360軟件的用戶提供相關的軟件服務,脅迫用戶“二選一”。“3Q大戰”由此進入高潮。
最終,工信部出面叫停了兩家企業的對抗行為。隨后,當事雙方各自認錯并向網民道歉,360先召回了“扣扣保鏢”產品,騰訊隨后終止了“二選一”。
“如果當時工信部不緊急叫停,而是任由‘二選一’延續一星期,360早就死了,殺毒軟件可替代的太多了。360會成為又一個網景。”齊向東說。
本以為工信部的調停能就此給3Q大戰畫上句號,但2011年4月,騰訊以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為由,在廣東高院率先發起對360的巨額訴訟,索賠1.25億元,又拉開了“3Q”司法訴訟大戰的帷幕。
為何惹怒騰訊
為何360扣扣保鏢能引發騰訊強烈的反應?“扣扣保鏢”如何能成為引爆3Q大戰高潮的重要導火索?
據了解,“扣扣保鏢”除保護QQ用戶隱私、防止木馬盜號等安全功能外,還有兩大主要功能:一是過濾QQ廣告彈窗和靜默推廣,二是清理騰訊插件來給QQ“瘦身”。
事實上,用戶在使用騰訊QQ服務時,IM功能僅只占很小的部分,Q-Zone、QQ音樂、QQ游戲、QQ寵物、QQ會員、QQ秀、QQ網絡雜志、QQ三國、滔滔、拍拍等30多個功能性模塊產品會伴隨QQ一同捆綁至用戶的電腦中,未給用戶提供卸載的權利和方法。而QQ在國外則僅僅只是IM工具,并未搭載其他功能模塊。
然而,扣扣保鏢對騰訊廣告彈窗和應用插件的屏蔽,如QQ秀、QQ迷你首頁彈窗、QQ新聞彈窗等,卻觸及到騰訊增值服務及媒體影響力的核心,這些都是騰訊重要的現金流來源。
對此,一位業內資深人士透露,360之所以能夠逐漸長大,并非依靠不斷的訴訟案件借機上位,也不全是依靠免費殺毒幫助用戶殺病毒、殺木馬,而是通過“攔截、刪除、警告”滿足了互聯網用戶的核心需求,“這么做,擋了很多人的財路”。
360方面堅持認為,“扣扣保鏢”作為一個創新型反捆綁工具軟件,不涉及QQ核心功能,不存在任何所謂“后門程序”,更沒有竊取QQ用戶隱私信息的軟件行為。“所有功能都是由用戶主動點擊觸發,工具軟件無罪,不存在不正當競爭。”
商業模式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此前廣東高院的一審認為,360“扣扣保鏢”破壞了騰訊商業模式,因此構成不正當競爭。企業的商業模式是否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成為此次最高院審理“扣扣保鏢”案的最大焦點。
對此,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北京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認為,商業模式本身不是法律保護的客體,商業變革就是新模式不斷打破既有模式的過程,在幾乎所有領域均如此,很難說破壞商業模式的行為一概違法,而是需要看破壞行為所采取的手段和目的是否合理合法,是否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有業內人士將騰訊的商業模式定義為“抄襲+捆綁”,并表示騰訊等巨頭的捆綁行為讓聯眾、開心網、迅雷、人人、暴風影音、UC等一批創業公司產品相繼成為“受害者”。UC優視董事長俞永福就在《致廣大合作伙伴及UC瀏覽器用戶書》中稱:騰訊利用排他捆綁方式不正當競爭。
如今,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正越來越關注互聯網壟斷遏制創新所造成的各種弊端。2011年,工信部發布20號令明確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終端軟件捆綁其他軟件的應當由用戶主動選擇是否安裝或者使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依法制止科技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創新環境。遏制各種搭車模仿、阻礙創新的新類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形成公平誠信的競爭秩序提供及時有力的司法規范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