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公益律師聯盟發布首份互聯網軟件捆綁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內容顯示,騰訊軟件存在默認勾選軟件捆綁、誘導性捆綁、彈窗式推廣等多種軟件推廣行為。騰訊作為擁有上千億市值的中國互聯網NO.1,但卻被指出存在嚴重的軟件捆綁推廣,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知情權,選擇權。
對此,北京杰睿律師事務所律師兼法學教授劉昌松認為,騰訊作為老大級別的互聯網企業,對用戶做出嚴重的軟件捆綁行為,實際是弱化了自己的社會責任。在劉昌松看來,相比于小型企業,大企業就更應該去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騰訊的做法無疑沒有承擔起自己應當承當的責任,這也違背了《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通報》內容顯示,用戶安裝騰訊的各種軟件、代理游戲客戶端時,多數會被捆綁3—6個騰訊其他軟件,其中包括其投資的金山、搜狗等軟件。而默認捆綁、誘導性捆綁等幾乎是常見行為,嚴重影響了用戶的使用。
另據之前西安交通大學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發布了《軟件捆綁安裝法律規制研究報告》,也證實了騰訊存在嚴重的捆綁軟件行為,其中其核心產品QQ捆綁的軟件甚至多達11款。
劉昌松認為,騰訊軟件的捆綁行為嚴重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沒有征得用戶的同意,把與軟件無關的其他軟件捆綁是搭售行為,會給用戶帶去不必要的麻煩與負擔過。”
針對騰訊軟件的捆綁行為,公益律師聯盟稱將會對其中惡劣的捆綁行為提起訴訟,盡管目前還未進入正式訴訟階段,但劉昌松認為,如果公益聯盟律師正式起訴騰訊,這場訴訟最大的意義有于將會遏制大型互聯網企業的相關行為,同時也會提醒相關部門出臺更詳細的相關規定,以規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