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信息安全法律網刊載了西安交通大學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軟件捆綁安裝法律規制研究報告》(下稱“《報告》”)。《報告》指出,軟件捆綁是軟件推廣常用的營銷策略,可以在短時間內提高被捆綁軟件的知名度,迅速占領目標市場,從而實現商業利益目的,例如廣告收入和用戶群的增加等。對用戶而言,可以實現軟件整合下載和安裝的便捷性。例如Office辦公軟件實際上是將Word、Excel、Powerpoint等獨立軟件進行捆綁后提供給用戶的。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軟件捆綁安裝濫用的情況非常突出。例如,通過強制或靜默安裝軟件,欺騙或誘導捆綁安裝軟件,甚至強制用戶安裝并不需要的軟件。這些已經嚴重侵害了用戶權益和產業競爭秩序。
軟件捆綁不僅侵害了用戶的選擇權,還破壞了產業競爭環境,大公司可以利用其市場有利地位制約小企業和創業公司的發展。
日前,在針對360訴騰訊壟斷一案接受媒體采訪時,中國互聯網產業聯盟秘書長李易表示: 對反壟斷法來說,會對大巨頭捆綁安裝的方式起到一定的制約,因為大企業的捆綁安裝對創業者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比如反壟斷法對捆綁安裝提出附加條款等方式,對捆綁的方式安裝進行限制,這是此次訴訟在客觀上比較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