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周二),360訴騰訊壟斷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本案在今年3月已由廣東省高院一審判決,360敗訴。本次庭審,360沒有什么有力的新證據,為戰而戰,保住面子,博取注意力的跡象非常明顯。
在本案中,360稱,騰訊的QQ在中國的即時通訊市場占的市場份額超過50%,所以構成壟斷。這樣的說法顯然不夠專業,市場份額超過50%并不等于市場支配地位。
其實,如果按360這樣的邏輯,360在安全市場已經構成了壟斷,騰訊也應該去告360才對。
目前在安全軟件的市場上,360的市場份額超過70%,同時,因為360采取一些隱蔽的方法對付競爭對手,所以要說壟斷,360才是真正的壟斷。
比如,今年9月,360在多個地方屏蔽了搜狗瀏覽器,用戶一打開搜狗瀏覽器,360便對此進行攔截,讓其跳轉到360搜索的頁面。所以360的市場份額很高,所以對用戶造成了巨大的困撓。
所以,一定要說是壟斷,360才更像是壟斷企業。
不過,360的行為更像是不正當競爭。利用自己的優勢恐嚇用戶,妨礙競爭對手,損害了用戶的利益。
互聯網是個新興的領域,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比較缺失,這為360做一些法律上不被認可的事提供了絕佳機會。
所以,要說壟斷,360才是真正的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