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 張璐
眾所周知,谷歌是一家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互聯網公司,在其成功的商業模式受到人們關注的同時,谷歌也在世界各國遭受了接連不斷的反壟斷調查,尤其是在其最大的市場,即歐盟和美國。谷歌在2010年2月,被英國價格比較網站Foundem、微軟公司旗下在線購物網站Ciao和法國法律咨詢網站Ejustice投訴,稱受到谷歌搜索引擎業務“搜索歧視”,致使它們無法“現身”相關搜索結果或在搜索排名中位置靠后。歐盟隨后針對谷歌公司是否人為操控搜索結果排名,對于提供競爭性服務的商家,故意降低它們的排名,而把自己的服務鏈接置于優先位置,以排擠競爭對手介入調查,歷時18個月,歐盟在2012年5月發布初步調查結果,認定谷歌在四個方面涉嫌壟斷,a在搜索引擎中優先列舉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將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列在次要位置;b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拷貝”競爭對手網站(旅游網站、餐飲網站)的內容;c憑借與其他網站的廣告協議,排除競爭對手;d限制廣告商將其在線廣告宣傳活動轉移至與谷歌競爭對手的搜索引擎中;如果谷歌不整改,將面臨其全球收益至多10%(約38億美元)的罰款,還將被拖入類似微軟和英特爾馬拉松式的反壟斷訴訟。谷歌多次提交的和解協議均未被歐盟接受,至今此案還懸而未決。
由此案我們可以看出,發達國家對于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監控十分嚴格,執法也十分的嚴厲。對壟斷企業的主要關注點就是禁止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競爭,對于其哪怕僅僅只是有可能的濫用行為都要求其做出詳細的說明,提供證據,嚴格審查,如果有損害競爭的行為,通常這些企業都要面臨上億元的巨額罰款。這種嚴格的監控并未影響歐美國家互聯網產業的正常發展,反而促進了創新,有更多的企業因此成長起來。
反觀我國互聯網行業,與美國互聯網蓬勃發展的狀況形成了鮮明對比。從1994年算起,我國互聯網行業已經走過了十九個年頭,互聯網行業的格局已經從自由競爭時代走向了壟斷競爭時代,逐漸出現了巨頭林立,中小企業進入和生存困難的狀況,與美國每兩年就有互聯網企業成功發展起來不同,中國從2006年開始多數互聯網企業都只是曇花一現很快就沒落了。這一現狀與我國互聯網市場競爭環境不無關系。誠然,市場公平的競爭環境是經營者開展有效競爭的基礎,也是實現市場對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和條件。我國互聯網行業日前頻發一些不正當競爭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互聯網競爭環境日漸惡化,急需我們正視這一問題,加大法律規制力度,創造自由的競爭環境,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尤其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必須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就互聯網行業而言,我國目前對于具有壟斷地位的互聯網企業的監控明顯不夠,巨型互聯網濫用壟斷勢力的行為時而發生,這種濫用行為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嚴重背離,最終將損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創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