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胡嫚北京報道)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王某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糾紛一案,該案涉及百度公司開發的廣受大眾歡迎的拍照軟件“百度魔拍”。
據了解,“百度魔拍”是一款以智能美化為主的相機軟件,分場景處理打造最合適的照片效果。為用戶擺脫繁瑣操作,讓照片美化一步到位,并精選精美濾鏡,讓用戶用最簡單的方法,打造最美麗的照片。
原告起訴稱,其是國內知名攝影師,合作媒體有人像攝影、新華網、光明網、搜狐網、騰訊網、紫色年華、花火等,是網易攝影、圖蟲攝影網、poco攝影網聯合推薦的攝影師。被告未經許可使用原告的攝影作品制
作“百度魔拍”軟件主題廣告,進行宣傳、發布并廣泛傳播,以此吸引網民和客戶,獲取點擊量。通過用戶的瀏覽、下載和使用,進行品牌和產品的廣告宣傳,獲取巨大商業利益。被告侵權使用作品的性質和目的為商業宣傳,以上使用均未署名,也未支付費用,嚴重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署名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獲得報酬權等多項權益。侵權網站點擊數量大,侵權廣告傳播范圍廣,侵權影響極大。故起訴百度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在“百度魔拍”網站首頁首屏位置連續30天登載致歉聲明、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6萬元,并承擔所有訴訟費用。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